Recapitulative statement: Obligations in Germ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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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导言
  2. 什么是汇总申报表?
  3. 汇总申报表的目的是什么?
  4. 哪些销售必须包括在汇总申报表中?
  5. 哪些人有义务提交汇总申报表?
  6. 如何编制汇总申报表
    1. 通过 ELSTER 税务在线平台提交汇总申报表
  7. 哪些期限适用于汇总申报表?
  8. 信息错报、逾期提交或未提交申报将导致何种法律后果?

向其他欧盟国家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企业,必须通过提交汇总申报表来报告这些跨境销售。本文阐释何为汇总申报表及其编制方法,同时说明适用该义务的主体与产品范围、申报期限要求以及违规可能面临的处罚措施。

本文内容

  • 什么是汇总申报表?
  • 汇总申报表的目的是什么?
  • 哪些销售必须包括在汇总申报表中?
  • 哪些人有义务提交汇总申报表?
  • 如何编制汇总申报表
  • 哪些期限适用于汇总申报表?
  • 信息错报、逾期提交或未提交申报将导致何种法律后果?

什么是汇总申报表?

汇总申报表是指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交,用以申报其欧盟境内销售情况的报告。基于该项定期申报,欧盟各国税务机关可核查跨境产品供应及服务是否已正确纳税。汇总申报表的法律依据为《德国增值税法》(UStG) 第 18a 条。

汇总申报表的目的是什么?

汇总申报表是欧盟境内增值税监管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于 1992/1993 年之交设立,旨在欧盟取消内部边界并建立欧洲统一市场时保障成员国税收收入。自此,跨境货物销售被视为欧盟境内货物供应,跨境服务销售则归类为欧盟境内服务,这两项法律工具共同简化了欧洲境内贸易流程。

该流程通过在接受方所在国征收增值税得以简化,从而显著减轻开票企业的行政负担。若无此规定,企业需向其他欧盟成员国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作为欧盟境内服务或货物供应的一部分,企业可开具免增值税发票,接收企业则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所有境内销售都必须列入汇总申报表,并提交至当地税务机关备查。

哪些销售必须包括在汇总申报表中?

汇总申报表必须列明企业向其他欧盟国家销售的所有在德国未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和服务。具体而言,这些包括:

  • 欧盟境内货物供应: 根据《德国增值税法》(UStG) 第18a 条第 1 款及第 6 款规定,即企业间的跨境货物与产品供应
  • 欧盟境内其他服务: 依据《德国增值税法》(UStG)第3a条第2款规定,即企业在另一欧盟成员国提供的服务
  • 欧盟境内三角交易: 根据《德国增值税法》(UStG)第25b 条第 2 款规定,即位于不同欧盟成员国的三家企业间发生的连锁交易。

哪些人有义务提交汇总申报表?

汇总申报表必须由以下主体编制:

  • 《德国增值税法》第 2 条第 1 款所界定的企业
  • 《德国增值税法》第 2 条第 2 款第 2 项所界定的非独立法律实体(附属业务)
  • 统一费率制农林经营者

原则上,申报义务适用于所有存在欧盟境内销售的企业,其中包括自由职业者与贸易商。但根据《德国增值税法》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小规模经营者可豁免该义务。由于小规模经营者无需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其开具的发票既不显示增值税也不收取税款,因此无需承担汇总申报表的申报责任。

如何编制汇总申报表

汇总申报表须通过电子方式独家编制并提交。在德国,可通过 ELSTER 税务在线平台或 BZSt(联邦中央税务局)在线门户完成操作,使用时需在相应平台完成注册。

了解有关 ELSTER 的更多信息。

通过 ELSTER 税务在线平台提交汇总申报表

通过 ELSTER 税务在线平台创建汇总申报表仅需几个简易步骤:

  1. 请输入您的增值税识别号码。
  2. 请选择报告期(年度及月份或季度)。
  3. 点击“下一步”。
  4. 请输入企业数据(名称、地址及电话号码)。
  5. 点击“下一步”。
  6. 请输入从贵方接收欧盟境内货物或服务的企业增值税识别号及其产生的销售额。若涉及多家企业,可添加额外行次录入相关增值税识别号与销售数据。
  7. 请确认所录入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8. 发送汇总申报表。

该汇总申报表须与增值税预申报表一并提交。

注: 两份文件中的明细数据必须保持一致,因为欧盟境内销售额也需纳入增值税预申报表。

哪些期限适用于汇总申报表?

汇总申报表的申报周期通常为季度制——此规定适用于所有欧盟境内货物供应及三角交易。对于欧盟境内服务,申报周期同样按季度执行,但前提是该类服务在三个月期间内的价值不超过 50,000 欧元。若销售额超过此限额,则境内服务必须按月进行申报。

汇总申报表最迟需在报告期结束后次月 25 日前提交——无论增值税预申报采用月度或季度制。若某报告期内未产生任何欧盟境内销售额,则无需向税务机关提交汇总申报表。

根据《德国增值税法》(UStG) 第 18 条第 2 款规定,“年度缴纳人”适用特殊条款:无需提交增值税申报表但需向税务机关预缴税款的企业,可按年度提交汇总申报表。此种情况下,申报截止期为报告期结束后次月 25 日。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该企业在当前及上一日历年度内所有货物供应与其他服务的总额不超过 200,000 欧元
  • 该企业在当前及上一日历年度内的欧盟境内销售总额不超过 15,000 欧元
  • 货物供应不涉及向持有外国增值税识别号的企业交付新机动车辆(依据《德国增值税法》第 1b 条第 2 款及第 3 款规定)

信息错报、逾期提交或未提交申报将导致何种法律后果?

若汇总申报表存在信息错误或遗漏,企业可行使更正权。自发现错误之日起一个月内,企业可修正错误并提交修订后的汇总申报表。在 ELSTER 税务在线平台中,可通过首次申报时使用的"汇总申报表"表单进行更正操作。企业须为每个需更正的报告期单独提交更正申报表,为此应在“选择”页面勾选“更正申报”字段(代码 03)。原申报表中已正确填报的信息无需在更正申报表中重复填写。

若逾期未提交,税务机关将联系企业要求尽快补交汇总申报表。若企业未及时响应此要求,可能面临最高 2,500 欧元的滞纳金及最高 5,000 欧元的行政罚款。任何逾期未提交汇总申报表的行为均构成违法(《德国增值税法》第 26a 条)。若申报表存在故意错报或漏报,同样适用该罚则。税务机关可依法强制要求正确提交申报表(参见《德国增值税法》第 18a(11)(1)条第 1 句,结合《德国税收通则》第 328 条及后续条款),此类情况下企业可能被处以 25,000 欧元罚款。

欧盟成员国税务机关可通过自动化程序随时查询汇总申报表中的数据。若对数据基础存疑且无法消除疑虑,各税务机关有权通过单独信息请求程序向主管机构获取进一步信息。在德国,此类事务由联邦中央税务局管辖。

为确保完全符合关于欧盟境内销售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企业应高度重视开票与税务事宜。寻求专业支持亦有所助益,例如 Stripe Tax可帮助企业实现全交易自动化税务处理,并自动计算准确税额。如需 Stripe 服务的更多信息,请联系 Stripe 销售团队

本文中的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和教育目的,不应被解释为法律或税务建议。Stripe 不保证或担保文章中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或时效性。您应该寻求在您的司法管辖区获得执业许可的合格律师或会计师的建议,以就您的特定情况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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