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0 月 1 日,日本推出合格发票系统。在这种制度下,企业必须交付并保留合格的发票(简称发票),以获得购置的税收抵免。
只有应税企业才能开具合格的发票;免税企业则不能。如果客户一方的企业从免税企业进行采购,它将无法从该企业获得合格的发票,也无法获得应税购置的抵免。
本文介绍应税企业在发票制度下与免税企业开展业务时需要了解的内容,以及如何对免税企业的应税购置进行消费税日记。
目录
- 在发票制度下与免税企业的交易会发生什么?
- 如何对从免税企业购置的消费税进行日记?
- 如果客户是免税企业,卖方会发生什么?
- 找出免税和应税企业的最佳做法
在发票制度下与免税企业的交易会发生什么?
如前所述,在发票制度下,原则上从免税企业购置的商品不享受购置税收抵免。发票系统仅适用于应税企业,无论是公司、独资经营者、自由职业者还是其他类型的企业,并且要获得应税购置的抵免,他们必须按照发票系统的规定交付和存储合格的发票。
只有在对纳税地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注册为合格发票企业的应税企业才有资格开具合格发票。(如果您是免税企业,则在完成发票系统申请程序后,您将成为应税企业。)
换言之,从不能开具合格发票的免税企业采购的销售税完全由客户所在企业承担,因为不适用购置税抵免。
因此,对于进行采购的客户方企业来说,确认卖方业务是否为在发票系统下注册的合格发票企业非常重要。
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不注册发票系统,就无法开具合格的发票。对于主要从事企业对企业 (B2B) 活动的企业来说,注册尤为重要,因为经常要求这些企业提供合格的发票。
已在发票系统注册但难以开具合格发票的企业
即使在发票制度下注册了企业并允许开具合格发票的情况下,也存在根据业务类型难以开具合格发票的情况。
因此,对于某些行业的某些合格发票业务,允许开具简化发票。与合格发票相比,这种简化的发票需要的信息更少,并且在为未指定数量的客户提供服务的行业(例如超市、餐馆)中通常以收据形式开具。
请参阅标题为“日本的简化发票是什么?”的文章,了解更多信息。
您需要注意什么才能获得购置税抵免?
交易前:卖方业务是合格的发票企业吗?
如前所述,合格发票和简化发票是只能由在发票系统下注册为合格发票企业的应税企业开具的文件。作为在发票系统中注册的证明,合格的发票企业必须在合格发票上包含唯一注册号,该注册号将在注册后分配。
因此,建议与卖方的企业核实其是否为在发票系统下注册的应税或免税企业,包括是否有注册号以及该号码是否正确。交易后:收到的发票和其他文件是否符合发票系统的要求?
与交易前类似,无论是合格发票还是简化发票,都要检查注册号是否存在及其确性,以及是否正确计算了消费税金额。再次检查是否满足发票系统的要求也很重要。
有关您是否在发票系统中注册以及如何查看您的注册号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日本发票系统中的注册号是什么?”的文章。
处理免税业务和过渡措施
原则上,从免税企业购置商品不符合税收抵免条件。但是,为了避免应税企业负担突然增加,避免发票制度给企业带来麻烦和混乱,政府制定了在规定期限(自发票制度开始之日起 6 年)内分阶段实施的过渡措施。
根据国税厅 (NTA) 的“合格发票保留方法概要”中的“免税企业应税购置的过渡措施”(第 15 页)所述,免税企业应税购置的消费税金额的一定比例可享受购置税抵免。
过渡期和可抵扣税款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相当于购置税金额的 80%
2026 年 10 月 1 日至 2029 年 9 月 30 日:相当于购置税金额的 50%
免税企业包括销售额在 1000 万日元以下的独资企业。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决定是否遵守发票系统至关重要,因为这将确定其业务方向。因此,免税企业在采取过渡措施时,需要分析不注册发票系统的风险的各个方面,并认真评估。
有关在发票系统中注册独资企业的优缺点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标题为“小型独资企业如何在日本使用发票系统”的文章。
如何对从免税企业购置的消费税进行日记?
企业在其账簿中为每天发生的每笔交易创建一个日记账分录。这种日记处理过程是准备纳税申报文件和财务报表所需的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下是以现金支付的从免税企业购置单价为 10,000 日元的 1 个单位、10% 消费税率商品的日记账分录示例。适用发票制度的过渡措施,购置税抵免额为消费税额的 80%。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进行日记帐分录:
日记法
- 主价格的附加日记账分录
如果要在付款时完成日记帐分录,并将金额添加到主价格中,则使用此方法。10,000 日元的应税购置的消费税原来为 1,000 日元。但是,由于采取了过渡措施,消费税金额的 80% 可以抵免购置税,这被视为“临时支付的消费税”,其余部分记为营业费用。
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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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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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 | ¥10,200 | 现金存款 | ¥11,000 |
临时消费税应付 | ¥800 |
- 将日记账分录视为杂项损失
如果在结账时再次进行日记账分录,则可以将其视为杂项损失。与要添加到主价格的日记帐分录不同,销售税金额按交易时(付款时)的原样记录,不能作为销售税抵免扣除的 20% 金额在结算时再次记为“杂项损失”。
在交易(付款)时
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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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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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 | ¥10,000 | 现金存款 | ¥11,000 |
临时消费税应付 | ¥1,000 |
在关闭时
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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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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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项损失 | ¥200 | 临时消费税应付 | ¥200 |
对于支付给免税实体的金额,例如采购和费用,在结算时会提取“免税实体”的日记帐分录,因此有必要在“汇总”列中输入“免税实体”以表明这一点。与应税企业的交易一样,为与免税企业的交易创建免税日记账分录,并为免税企业提取的日记账分录创建免税日记账分录,即支付的总金额乘以未应用抵免的税额 (20%),以创建结算日记账分录。
如果客户是免税企业,卖方会发生什么?
即使卖方是应税企业(合格的计费实体),而客户是免税企业,也要像与其他应税企业的交易一样收取销售税。换句话说,即使您是免税企业,您也要向您从其进行购置的应税企业缴纳销售税。
但是,根据 NTA 的“免税业务和购置税退款”所述,免税企业无需缴纳消费税,因此无法获得购置消费税的退款。
同时,免税企业在购置时不扣除税款,因此即使收到应税企业的合格发票,也不必保留。
另一方面,如果卖方是免税企业,则可以向其供应商收取销售税,而无需支付收到的销售税,可以记录为销售额。
找出免税和应税企业的最佳做法
本文解释了客户如何处理发票系统下免税企业的购置以及注意事项。
为了让免税和应税企业能够轻松地进行交易,所有企业都需要深入理解发票系统,并在考虑发票系统可能带来的影响和风险后找到最佳措施。因此,建议在准备业务态势的同时,充分利用过渡措施的有效期,遵守发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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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的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和教育目的,不应被解释为法律或税务建议。Stripe 不保证或担保文章中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或时效性。您应该寻求在您的司法管辖区获得执业许可的合格律师或会计师的建议,以就您的特定情况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