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在意大利日益流行有几个原因:由于缺乏实体设施而降低了成本;通过接触偏远地区的客户而拓展了新市场;与其他广告方式相比,在线广告提高了品牌知名度;客户在线购物的趋势不断上升。
如果您计划开展在线电子商务业务或进行国际扩张,有几项要求需要考虑,包括遵守电子商务发票法规。何时必须开具发票?直接和间接电子商务有什么区别?如何开具电子商务发票?我们将在本文中探讨所有这些主题。
目录
- 直接和间接电子商务的区别
- 为间接电子商务开具发票
- 为直接电子商务开具发票
- 为电子商务创建电子发票
直接和间接电子商务的区别
电子商务活动的发票监管要求因其涉及直接或间接电子商务而有所不同。这些要求也因收件人的性质(私人客户 (B2C) 或企业经营者 (B2B))以及收件人的所在地(意大利、其他欧盟国家或欧盟以外国家)而异。
以下是直接和间接电子商务的区别:
- 间接电子商务(有形商品):在线购买和销售实物商品(如服装、家居用品、书籍、饰品和食品),然后由公司将其运送到所提供的地址
- 直接电子商务(无形商品):虚拟商品(如订阅、托管服务、软件和网络域名)的买卖,整个交易以电子方式进行,包括交付过程
为间接电子商务开具发票
就增值税 (VAT) 而言,意大利税务局将通过间接电子商务进行的交易归类为货物供应,并对两者加以区分:
- 面向个人的销售(B2C 间接电子商务)
- 面向其他企业的销售(B2B 间接电子商务)
就 B2C 间接电子商务而言,我们必须区分不同的个人情况:
- 在意大利
- 来自其他欧盟国家
- 来自欧盟以外的国家
为意大利个人开具 B2C 间接电子商务发票
B2C 间接电子商务交易受远程销售法规的约束,因此可免于履行开具下列各项的义务:
- 发票(除非客户索取)
- 收据或税票
但是,您必须在第 633/1972 号总统令第 24 条中提到的增值税结算专用登记簿中记录每日销售收据。
与欧盟其他国家的个人进行 B2C 间接电子商务开票
意大利税务机关将欧盟交易方之间的间接电子商务交易视为远程销售。根据增值税属地性要求,增值税在企业交付货物的欧盟国家征税,企业可以选择加入增值税一站式服务 (VAT OSS) 制度。如果企业违反了这一规定,税务机关将在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向供应商发货的欧盟国家征收增值税:
- 只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建立了自己的机构
- 未选择在目的地纳税
- 未超过保护阈值
事实上,如果上一日历年欧盟内部在欧盟的远程销售总额不超过 10000 欧元(保护门槛),则征收的增值税为离境国的增值税。这可以直接实现,也可以通过指定税务代表来实现。不过,供应商可以选择简化的 OSS 流程。
如果供应商在一个日历年内超过 10000 欧元(增值税总净值)的起征点,则需根据货物目的地国的标准增值税纳税。
要确定您是否会超过 10000 欧元的门槛,您可以将全年向私人客户进行的以下交易的总价值(不含增值税)相加:
- 欧盟内远程货物销售
- 在除供应商本国以外的所有成员国向个人提供的电信、广播和电子服务 (TTE)
例如,意大利的一家企业向法国的个人提供了 4000 欧元的 TTE 服务。同一企业还从意大利向德国远程销售货物,赚取 9000 欧元。由于交易额超过 10000 欧元的门槛,个人所在国将承担其后任何交易的税负。
与非欧盟国家的个人进行 B2C 间接电子商务开票
虽然开具发票不是强制性的,但由于海关在出口时经常会要求开具发票,因此开具发票是明智之举。在这种情况下,贵方必须根据第 633/72 号总统令第 8 条的规定,开具免征增值税的标准税务发票。
根据目的地国家的规定,通过海关运输的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和关税。清关和交货后,登记调度参考号 (MRN) 文件非常重要。该认证可确保货物已离开欧盟,确认您已满足所有增值税和海关要求。
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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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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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账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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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个人消费者 | 意大利 | 无需开具账单或收据。必须在适当的登记册中记录每日销售收据。 |
欧盟个人消费者 | 欧盟目标国家/地区(可选择加入 OSS 计划):如果意大利供应商在日历年内超过 €10,000 阈值: | 开具带有欧盟目标国家/地区增值税的账单,并单独记录。必须在目的地国家/地区直接识别或指定税务代表。 |
欧盟个人消费者 | 欧盟起运国:如果意大利供应商在日历年内未超过 €10,000 阈值,或者未选择对接收货物的欧盟国家/地区适用增值税。 | 无需开具账单或收据。必须在适当的登记册中记录每日销售收据。 |
非欧盟个人消费者 | 非欧盟国家:根据总统令第 633/1972 号第 8 条规定,出口不征收增值税。 | 虽然并不强制开具账单,但建议开具,因为海关通常会要求提供账单以用于出口目的。在这种情况下,请根据总统令第 662/72 号第 8 条开具标准免增值税账单。必须进行注册(收据登记册、账单开具登记册或两者)。 |
B2B 间接电子商务的发票开具
对于所有 B2B 交易,企业必须开具电子发票。这包括对意大利、其他欧盟国家和非欧盟国家公司的销售。
在企业对企业 (B2B) 交易中,适用相关的地域性要求,因为增值税不在出发国适用,而是在目的地国适用该国的税收制度。
在向另一个欧盟国家进行销售时,意大利企业必须使用增值税信息交换系统(VIES) 数据库验证其他欧盟企业提供的增值税识别号。
对于向非欧盟国家的出口程序,并不根据客户性质(是个人还是企业)进行区分,因此适用有关向非欧盟国家个人销售货物的条款。
为直接电子商务开具发票
直接电子商务交易是完全通过电子手段进行的商业交易,涉及提供收件人通过下载获得的无形虚拟产品(如软件、数据、图像和音乐)。
欧盟第 282/2011 号条例第 7 条第 1 款规定,电子提供的服务“包括通过互联网或电子网络提供的服务,其性质使服务的提供基本上是自动化的,只涉及极少的人工干预,在没有信息技术的情况下无法确保交易成功”。
电子服务包括的交易
电子服务包括:
- 提供数字化产品,包括软件和软件的更改或升级
- 在电子网络(如网站或网页)上提供或支持企业或个人存在的服务
- 根据收件人输入的特定数据,通过互联网或电子网络从计算机自动生成的服务
- 为获得在作为在线市场运营的互联网网站上出售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而支付的费用,在该网站上,潜在客户使用自动程序进行竞标
- 互联网服务套餐
- 欧盟第 282/2011 号法规附件 I 所列的所有其他服务
不包括在电子服务中的交易
根据欧盟第 282/2011 号法规第 7 条第 3 款,以下服务不属于电子服务范围:
- 广播和电信服务
- 网购商品
- 光盘(包括电子游戏)、印刷品(书籍、报纸)、录音带、录像带和 DVD 光盘
- 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专业人员服务
- 计算机设备的离线物理维修服务
- 广告和电话服务台服务
- 传统拍卖商的服务依赖于人的直接干预
- 在线预订活动入场券或酒店住宿
在直接电子商务中是否必须开具发票?
对于 B2C 直接电子商务,除非个人特别要求,否则不一定要开具发票。也不要求必须出具收款收据或全额收据。但是,根据第 633/1972 号总统令第 24 条的规定,为了进行增值税结算,您必须在特别登记簿中记录每天的销售收据。
但是,对于 B2B 电子商务,您必须始终开具发票。
B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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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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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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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强制发送账单,除非客户明确要求 | 账单强制性 |
直接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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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强制发送账单,除非客户明确要求 | 账单强制性 |
直接电子商务中的增值税属地问题
关于直接电子商务服务,B2B 和 B2C 销售均须在目的地国缴纳增值税缴纳增值税,无论供应商设立在何处(欧盟国家或非欧盟国家)。
区分企业对企业 (B2B) 和企业对消费者 (B2C) 的关系完全是为了适用增值税,具体来说就是:
为电子商务创建电子发票
在上述强制开具电子商务发票的情况下,企业必须通过 Agenzia delle Entrate(意大利税务局)的交换系统 (SDI)传输发票。企业必须使用电子发票软件来完成这项工作,包括市场供应商提供的付费软件或企业署提供的免费工具。
之后,您必须使用以下数据编制电子发票:
- 开具日期
- 相关序号
- 卖方税务信息
- 买方税务信息
-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 金额
- 增值税(如适用)
- 收件人代码
收件人代码是 SDI 用来识别发票收件人的电子地址或认证电子邮件 (PEC) 地址。B2B 或 B2C 发票的收件人代码由七位数字组成,向公共实体开具的发票的收件人代码由六位数字组成。相反,如果您向没有增值税税号的个人开具发票,则必须在收件人代码字段中输入代码“0000000”,并只提供税务代码。
随着业务的扩展,电子商务发票开具流程的管理可能会变得越来越复杂。有些工具可以帮助实现这一过程的自动化,比如 Stripe Invoicing。它是一个全面、可扩展的发票开具平台,让您无需编写任何代码即可为一次性支付和经常性支付创建和发送发票。通过开具发票,您可以节省时间并加快付款速度,因为 87% 的 Stripe 发票都是在 24 小时内收到客户付款的。此外,通过与第三方合作伙伴合作,您还可以使用 Invoicing 开具电子发票。
本文中的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和教育目的,不应被解释为法律或税务建议。Stripe 不保证或担保文章中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或时效性。您应该寻求在您的司法管辖区获得执业许可的合格律师或会计师的建议,以就您的特定情况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