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服务是不断发展的电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商家在境外提供服务的情况并不少见。探索在国外销售数字服务时适用的特殊税收规则,以及如何在商家中实施这些规则。
本文内容
- 什么是数字服务?
- 对数字服务征税
- 向其他欧盟国家的商家(B2B)提供的数字服务
- 向其他欧盟国家的客户(B2C)提供的数字服务
- 第三国客户的税务
什么是数字服务?
数字服务的定义见《德国民法典》第 327 条,包括通过互联网和其他类似电子媒体提供数字内容和服务。数字服务是指可通过数字方式访问的数据使用和存储服务——例如,通过在线平台。
提供数字服务是一种成本低廉且易于扩展的方式,商家可以通过互联网生成销售。只要遵守最佳实践, ,一旦数字内容在网络平台上可以使用,通常就不会再产生制作和人员成本,除了流媒体服务中的许可费等费用。
常见的数字服务包括以下服务:
- 用于流媒体和下载的数字媒体(如图像、视频、音乐、电子书、数字电视等)
- 软件和网络应用
- 网站和虚拟主机
- 数据库和在线存储(云服务)
- 电子邮件和微信等在线通信服务,以及社交媒体平台
对数字服务征税
如果商家只在本国提供服务,那么将按照相应的国内增值税法进行征税。但是,商家通常会选择向国外提供数字服务。由于这种服务是通过互联网或类似的电子媒介以数据形式提供的,因此,企业的所在地与交付和存储成本无关。
在其他国家销售数字服务时,适用当地的增值税法。不过,根据最终客户的身份,欧盟有若干特殊法律适用。
向其他欧盟国家的商家(B2B)提供的数字服务
对于其他欧盟国家的商业客户,收税采用对方缴税的流程。这意味着提供商和客户的税务责任互换。
例如,如果德国的商家向比利时的商家提供服务,发票上不会注明增值税。相反,比利时商家承担该服务的税务责任,并可向比利时税务机关申报。这种安排的目的是简化繁琐的行政流程,预防税务欺诈。
开具对方缴税发票
由于在对方缴税流程中,纳税责任转由另一方承担,因此向其他欧盟国家商业客户发送的发票应注明净值,不含增值税。除了通常的必填信息外,发票还必须包括双方的增值税税号和对方缴税流程的相关信息——例如,"对方缴税 "或 "适用本地增值税"。
向其他欧盟国家的客户(B2C)提供的数字服务
如果商家向另一个欧盟国家的个人提供数字服务,发票上必须注明交付地适用的增值税。交付地是指提供服务的国家,即客户的居住地。这意味着该服务不再根据国内增值税法收税,而是根据交付地适用的增值税规则收税。考虑到由此产生的繁琐手续和快速增长的电商行业(,2022 年全球约有 41 亿用户 ),欧盟引入了 "一站式服务 "流程。
"一站式服务 "(OSS)的目的
"一站式服务 "由欧盟制定,旨在简化对欧盟其他国家个人远程销售商品(在线交易、数字服务)的税务处理。该条例于 2021 年出台,是数字时代增值税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注册一站式服务系统的欧盟商家不再需要在向客户交付货物的相关地点申报和缴纳增值税,而是将增值税作为一个统一金额向本国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
"一站式服务 "的优势
通过使用"一站式服务 ",在欧盟多个国家提供服务的在线贸易商可以避免大量的行政管理。例如,如果没有注册"一站式服务 "门户网站,向多个欧盟国家客户供货的德国商家就必须在每个国家进行增值税注册。"一站式服务 "避免了多次增值税申报、语言障碍和处理各种支付期限的问题。"一站式服务 "门户网站将履行所有增值税义务的工作集中到一个平台上,该平台根据不同欧盟国家的情况与注册地的国内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另一个好处是免除了开具发票的义务。通过"一站式服务 "申报远程销售的企业不需要向客户开具发票。此规定在欧盟范围内实施,旨在鼓励企业使用"一站式服务 "。
"一站式服务 "的适用资格
在欧盟注册的任何商家都可以使用"一站式服务 "流程。"一站式服务 "的替代方案是将销售税务分别在每个服务交付地的国家进行征税。
使用"一站式服务 "的唯一要求是,可征税的服务是远程销售给欧盟境内的个人。适用目的地原则。换句话说,需要申报的增值税税率是目的地国适用的法定税率。例如,一家向比利时客户提供数字服务的德国企业,将需要申报比利时的增值税税率(2023 年为 21%)
豁免适用于年净销售额低于 1 万欧元下限的商家。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跨境服务的销售税均在商家本国收税。当销售额超过这一下限时,则适用目的地原则。
注册"一站式服务 "
商家可在联邦中央税务局(BZSt)的在线门户网站 上输入增值税税号,登记注册"一站式服务 "。"一站式服务 "应从申请表提交后的季度第一天生效。商家应争取在季度末前注册,以免延误。
如果商家已注册其前身 MOSS(迷你一站式服务)程序,则无需再次注册,因为该程序已自动转换为"一站式服务 "。
注册后,商家可随时通过门户网站停止使用该程序。只要遵守 15 天的注销期限,就可以在征税期(即新季度)开始时注销。
如果两年内没有通过"一站式服务 "报告销售情况,商家的税务注册地可能会被税务局暂停。如果商家违反"一站式服务 "的使用条件,或多次未按时提交税务申报并支付相应款项,也会导致注册暂停。未遵守"一站式服务 "的规定可能会导致在所有欧盟国家范围内被禁止使用该系统两年。
使用"一站式服务 "进行税务申报
税务申报通过"一站式服务 "平台每个季度以电子方式提交。申报的截止日期是相关税务季度后的月底。换句话说,以下是各个税务期间的具体截止日期:
- 第一季度:4 月 30 日前
- 第二季度:7 月 31 日前
- 第三季度:10 月 31 日前
- 第四季度:次年 1 月 31 日前
这些截止日期同样适用于通过"一站式服务 "申报的税款支付,需支付给相关的联邦财政。
这些截止日期同样适用于通过OSS申报的税款支付,需支付给相关的联邦财政。税务申报必须包括所有远程销售及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该税率是服务提供地的欧盟国家当前适用的税率(对于低于下限的企业可豁免)。销售额必须以欧元为单位。在转换外币时,应适用欧洲中央银行在相关税务季度最后一天发布的汇率。即使在某个季度没有通过"一站式服务 "记录任何销售,仍必须按时提交税务申报(即使申报的是零销售)。
所有通过"一站式服务 "进行的销售文件应保存 10 年,并且在相关税务机关要求时提供。未履行任何义务或错过截止日期可能会导致被排除在"一站式服务 "之外。
所有通过"一站式服务 "进行税务申报构成了向其他欧盟国家提供跨境服务供应商的增值税补充申报。在国内记录的所有销售税仍须向相关税务局单独报税。
注册进项税
在其他欧盟国家购买的商品无法通过"一站式服务 "系统提交增值税进项税退税申请。必须向联邦中央税务局申请进项税退款。
第三国客户的税务
向欧盟以外的第三国提供服务的商家,在增值税(VAT)方面需要遵守特殊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欧盟的对方缴税和开放源码软件法规都不适用。然而,大多数第三国也有类似的规定。
例如,如果由欧盟境内的企业提供服务,则不需要为位于第三国的商业客户申报增值税。就客户而言,目的地原则继续适用——换句话说,适用交付地(即客户所在国)的增值税法律。
有关向第三国客户提供服务的税务信息,请联系相关国家的商会 。
本文中的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和教育目的,不应被解释为法律或税务建议。Stripe 不保证或担保文章中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或时效性。您应该寻求在您的司法管辖区获得执业许可的合格律师或会计师的建议,以就您的特定情况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