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欧洲内部 B2B 贸易时,企业必须遵从欧盟内部市场的增值税规定。任何人在向欧盟以外国家的企业供货时,都应了解与内部贸易的不同之处,否则就会面临涉税风险和额外付款的风险。
在本文中,我们将解释什么是共同体内供货,以及为什么要将其作为一种法律工具引入。我们还将概述免税共同体内供货必须满足的条件。最后,您还能了解到发票中必须包含的信息,以及企业需履行的申报义务概况。
本文内容
- 什么是共同体内供货?
- 为何会存在共同体内供货?
- 共同体内供货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免税?
- 共同体内供货的发票必须包含哪些必填信息?
- 共同体内供货的申报义务是什么?
- 共同体内供货存在哪些特殊情况?
什么是共同体内供货?
共同体内供货涉及欧盟不同国家企业之间的货物和产品跨境供应。它通常被称为“免税的共同体内供货”,因为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豁免增值税。它的重点是商品供应,因此有别于企业在另一个欧盟国家提供服务的其他共同体内服务。
共同体内供货的法律依据见以下法律文本:
- 《德国增值税法》(UStG),第 4 条第 1b 款
- 《德国增值税法》第 4 条第 6a 款
- 《增值税实施条例》(UStDV) 第 17 条
有关法律规定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德国联邦财政部的《增值税应用法令》,特别是第 6a(1)至 6a(8) 条。
为何会存在共同体内供货?
共同体内供货的目的是简化跨境贸易,推动商品在欧洲范围内的流通。1992 年末至 1993 年初欧洲单一市场正式建立时,免税的共同体内供货作为一项法律工具,取代了此前名为“免税出口供应”的机制。
共同体内供货通过征收接收方所在国的增值税简化了跨境贸易。这意味着供货企业和发票开具企业的繁文缛节大大减少。因为如果没有这项规定,供应方企业就必须向欧盟其他国家的税务局缴纳增值税。作为共同体内供货机制的一部分,供应方企业的货物供应是免税的。
对于接收方企业来说,共同体内供货会导致产生一项共同体内部收购业务。作为采购方,接收方企业必须在其本国就该笔采购缴纳增值税。若该企业符合进项税抵扣资格,此笔已缴增值税也可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
除少数例外情况,欧盟企业之间的贸易遵循以下模式:
- 供应方企业向接收方企业开具净额(即不含增值税)发票。
- 接收方企业按本国适用税率独立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并上缴给本国税务局。
共同体内供货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免税?
在确认一项货物供应是否为免税的共同体内供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货物供应须发生在两家企业之间,且这两家企业必须分别位于不同的欧盟成员国境内。
- 两家企业都必须在德国拥有[增值税识别号](https://stripe.com/resources/more/vat-id-germany "Stripe | The value-added 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 (VAT ID)”)。
- 接收方企业必须是为经营活动或为某一法人实体采购货物。对于私人采购,则适用不同的规定。
- 必须提供货物装运或运输证明,包括收据文件和预订证明。
- 接收方企业方面对货物征收增值税。
- 供应方企业开具的发票必须正确且符合某些特殊要求(见下文)。
- 供应方企业必须向税务局提交一份汇总申报表(见下文)。
重要的是,必须满足所有要求,而且相关企业能够提供证据。以货运为例,可以通过到货确认书、承运商收据、托运单或货运报告等方式来证明。供应方企业提供的任何辅助服务,如货物包装、运输或保险,也可豁免增值税。其原则是“就增值税而言,辅助服务与主要服务命运相同”(见《增值税应用法令》第 3(10)(5)条)。
共同体内供货的发票必须包含哪些必填信息?
为免税共同体内供货开具发票的企业,必须在发票中包含《德国增值税实施条例》第 14 条第 4 款规定的必填信息:
- 发票开具方的名称及地址
- 发票开具方的税号
- 发票开具方的增值税税号
- 发票接收方的名称及地址
- 发票开具日期
- 提供服务的时间和日期
- 发票序列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类型和范围
- 净额(注:税率和总额不适用)
针对共同体内供货的发票开具,另有两项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意:
- 除了发票开具方的增值税识别号外,发票还必须包括接收方企业的增值税识别号。如果没有这些信息,增值税的责任由发票开具方承担,其国内税务局可能会要求开具方进行后续支付。
- 发票中还必须以书面形式注明免税相关标识。在德国发票上,该标识通常为“steuerfreie innergemeinschaftliche Lieferung”(免税共同体内供货)。
欧盟官方语言的发票开具说明
以下是欧盟不同国家对共同体内供货的免税标识:
- 奥地利: steuerfreie innergemeinschaftliche Lieferung
- 比利时: livraison intracommunautaire exonérée TVA
- 保加利亚: neoblagaema vatreshnoobshtnostna dostavka
- 塞浦路斯: 免税共同体内供货
- 捷克: dodání zbozí do jiného clenského státu, osvobozené od DPH
- 丹麦: momsfri EU levering
- 爱沙尼亚: käibemaksuvaba ühendusesisene kättetoimetamine
- 芬兰: veroton yhteisömyynti
- 法国: livraison intracommunautaire exonérée TVA
- 希腊: 免税共同体内供货
- 匈牙利: forgalmiadó-mentes, Közösségenbelülrol történo áruszállítás
- 爱尔兰: 免税共体内配送
- 意大利: cessioni intracomunitarie esenti
- 拉脱维亚: ar 0% apliekamas precu piegades ES ietvaros, PVN likuma 28. pants*)
- 立陶宛: pridétinés vertés mokesciu neapmokestinamas tiekimas Europos Sajungos viduje
- 卢森堡: livraison intracommunautaire exonérée TVA。
- 马耳他: 免税共同体内供货
- 荷兰: 共同体内部供货
- 波兰: wewnatrzwspólnotowa dostawa towarów opodatkowana wg. stawki podatku 0% (Art.42 Ust. 0 pod. od tow.il usl.)
- 葡萄牙: fornecimento inter-comunitário isento de IVA
- 罗马尼亚: livrare intracomunitara scutita de TVA
- 斯洛伐克: od dane oslobodené intrakomunitárne dodávky
- 斯洛文尼亚: oprostitev plačila DDV pri dobavah znotraj EU
- 西班牙: entrega intracomunitaria libre de impuesto
- 瑞典: skattefri gemenskapsintern leverans
企业可以使用认证的支付服务提供商的服务,以确保发票开具符合法律规定。Stripe 等支付服务提供商除了提供自动化流程外,还使用智能开票程序,将出错率降到最低,包括免税共同体内供货的发票。
共同体内供货的申报义务是什么?
根据《德国增值税法》第 18a 条,任何提供共同体内供货的企业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定期向税务局申报相应的收入。该申报需通过汇总申报表完成。该报表需列出共同体内供货的信息,并以电子方式提交,例如通过 ELSTER 门户网站提交。该报表按季度上报。不过,如果某季度内共同体内供货量超过 5 万欧元,则必须按月申报。报告截止日期为次月 25 日。参与信息交换的欧盟税务局可以通过汇总申报表审查相关企业是否就其交易缴纳了足额税款。
如果上一年的共同体内供货金额超过 50 万欧元,供应方企业还必须将此类交易申报至德国联邦统计局的共同体内贸易统计体系中。对于年度进口供货金额超过 80 万欧元的情况,同样适用该申报要求。
如果在当前日历年超过了该门槛,则强制申报义务将从超过该门槛的当月开始生效。
共同体内供货存在哪些特殊情况?
欧洲内部企业之间的货物供应并不总是构成免税的共同体内供货。例如,通过天然气网络供应的天然气和《德国增值税法》第 3g 条所指的电力供应并不构成共同体内供货。而新车供应则始终被视为共同体内供货,即使接收方是个人。
对于小型企业来说,还有一项特殊规定:根据《德国增值税法》第 19 条,这些企业一般都可以豁免增值税,而且不需要提交增值税预缴申报表。但涉及共同体内供货时,情况会发生变化。一旦小型企业参与此类供应业务,就必须为对应期间提交增值税预缴申报表,并对该笔供应业务进行记录。
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企业在欧洲内部供应货物时的发票开具和纳税,因此应准确研究适用的法律法规。您可考虑选择获得专业性支持。准确了解税收法规对跨境交易尤为重要。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与 Stripe 的销售团队联系。
本文中的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和教育目的,不应被解释为法律或税务建议。Stripe 不保证或担保文章中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或时效性。您应该寻求在您的司法管辖区获得执业许可的合格律师或会计师的建议,以就您的特定情况提供建议。